江 苏 省 航 空 航 天 学 会
苏航学字(201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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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至2010年2月,省科协第七届委员会5年任期届满,经省科协七届六次全委会商定、并报省委批准,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定于今年二季度在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全省科协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精神之际的一次盛会,将对今后一个时期集聚我省科技创新力量,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做好省科协“八大” 代表的选举和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现将《江苏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产生办法》、《江苏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及推选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我会代表选举和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1. 省科协代表名额和委员候选人名额
⑴八大代表名额为750名。其中,正式代表700名,特邀代表50名;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代表为300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42.9%;
⑵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为195名。其中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分配委员候选人125名,约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64.1%。
2. 分配我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名额
⑴代表:6名(包括2名七届常委)。其中妇女代表1名,45岁以下代表2名,企业代表2名。
⑵委员候选人1名。委员候选人须从代表中产生。
希望各会员单位按省科协文件要求,组织推荐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江苏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于2010年4月28日前电子版上报省航空航天学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4891015 84892713
联系人:罗维忠 吴国华
附:江苏省科协“关于选举省科协“八大” 代表及推选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2010.4.26
关于选举省科协“八大” 代表及推选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20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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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至2010年2月,省科协第七届委员会5年任期届满,经省科协七届六次全委会商定、并报省委批准,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定于今年二季度在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全省科协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苏发〔2009〕15号)精神之际的一次盛会,将对今后一个时期集聚我省科技创新力量,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省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做好省科协“八大” 代表的选举和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现将《江苏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产生办法》、《江苏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及推选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代表选举和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规模
省科协八大代表名额为750名。其中,正式代表700名,特邀代表50名。
二、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
1、代表: 名(包括 名七届常委)。其中,妇女代表 名,45岁以下代表 名,企业代表 名。
2、委员候选人 名。其中,妇女委员候选人 名,45岁以下委员候选人 名,企业委员候选人 名。
三、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市科协和省级学会于 4 月 30 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科协组宣部:
1、选举代表和推选委员候选人的书面工作报告(产生办法、程序及存在的问题等);
2、《江苏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江苏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委员候选人要求同时填写代表登记表);
3、《江苏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4、《江苏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
5、《江苏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构成情况统计表》
6、上述材料的软盘(Word文件格式)。
7、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
上述上报材料一式2份,均要求为A4纸。表格可在江苏公众科技网上下载(http://www.jskx.org.cn)。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kx88@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代表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仍应按照民主程序推选。
2、委员候选人从代表中产生。为掌握情况,在推选委员候选人时,各市科协和省级学会要及时与省科协组宣部沟通和联系。
3、有关特邀代表及组团事项,另行通知。
4、请各市科协和省级学会将负责选举代表和推选委员候选人工作的部门及负责人、联系电话于 4 月 25 日前书面报省科协组宣部。
联系电话:(025)83707253 ,86638384 (传真)
联 系 人:汤成快 吕家勇 张毅林 冯彬
附件:
1、江苏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产生办法;
2、江苏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及推选办法;
3、江苏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江苏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科协工作 组织建设 代表委员通知
附件1:
江苏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50名,其中正式代表700名,特邀代表50名。
二、 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代表名额的分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时代要求,根据省科协所属团体的会员状况、各省辖市科技人员数量和科协各级组织的设置情况、活动开展情况,适当兼顾各类新经济组织、高新园区、开发区、科技园区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三、代表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优良的学风和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在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繁荣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发展,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热心科协和学会工作。
省科协第七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为“八大”正式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
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代表为300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42.9%;各市科协代表为379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54.1%,省科协机关、省直有关单位代表及机动名额21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3%。
五、代表构成
“八大”代表的构成要合理,56岁以上的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55岁以下的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要特别注意推选工作在生产、科研第一线,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代表。一般情况下,45岁以下的中青年代表应不低于代表总数的30%,应有35岁以下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企业中科技工作者代表(含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代表)和妇女代表的比例各占代表总数的15%。
六、代表产生办法
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代表,需经过代表所在团体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各市科协的代表,由各市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结合各地情况,通过全委会或常委会民主选举产生。
其他方面的代表,由省科协与有关部门、单位、团体民主协商产生。
七、特邀代表
特邀代表主要是指关心、支持科学技术工作的专家、企业家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特邀代表由省科协与有关部门、单位、团体民主协商产生。
附件2:
江苏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名额分配原则及推选办法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
江苏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为195名。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省内外科技界、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声望,热心科协和学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三、委员候选人名额及构成
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分配委员候选人125名,约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64.1%。其分配原则为:根据各学会会员数量、学科发展趋势、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在省内外的影响进行分配。
各市科协分配委员候选人50名,约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25.6%。其分配原则为:根据各市科技人员的分布情况、科协所属团体的组织现状、市、县(市、区)科协的组织建设及活动开展等因素进行分配,一般为3-5名委员候选人。其中1名委员候选人从各市科协的专职负责人中推选,其余委员候选人从各市(县)科协组织或所属团体中推选。
省科协机关、省直有关单位委员候选人及机动名额共20名,约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10.3%。。
在年龄结构方面,56岁以上的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不超过委员候选人总数的40%;55岁以下的委员候选人不低于委员总数的60%; 45岁以下的中青年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争取达到委员候选人总数的30%;应有35岁以下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成为委员;妇女委员候选人和企业中的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争取各达到委员候选人总数的10%。除特殊情况外,63周岁以上者一般不作为委员候选人。离退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提名。
四、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
委员候选人从代表中产生。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委员候选人,应先在学会中进行酝酿、协商,然后经委员候选人所在团体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民主推荐产生;各市科协的委员候选人应通过科协全委会或常委会民主推荐产生;其他方面的委员候选人,由省科协与有关部门民主协商推选产生。
所有委员候选人人选,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后报省科协八大筹备组。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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